临民字〔2018〕2号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17〕106号)精神,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落实情况
(一)建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解决行政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对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提出可量化、能审查、易监督的标准化要求;根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把政务公开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部署会议并对相关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2.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临沧民政网站建设与管理,强化与有关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结合,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充分发挥临沧民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板块设置,整合信息内容,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时转载省、市政府网站相关政策信息。
(二)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1.推进决策及落实公开。一是严格审查公开属性。在会议管理和公文办理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做到,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即“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拟明确为“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属性的公文,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送局办公室审查。拟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科室(单位)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拟制的公文未明确公开属性、未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按照规定予以退文。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本部门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在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和拓展公开范围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二是扩大公众参与。按规定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制度公开征求意见,适时公布采纳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并说明对相对集中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理由。探索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利益相关人员列席有关会议,参与调查研究。首先,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社会专项服务等重要政策措施创制、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着力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第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公众参与事项制度,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开发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说明理由。第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临沧民政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提高民政政策制定、管理、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民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年内收到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2件,召开人大代表题案办理面商会8次,已办复完毕。三是做好政策公开和信息主动公开。通过临沧民政网站、省驻临及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提升民政重要决策的知晓率。重点做好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福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地名标志管理、地名命名更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信托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殡葬改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政策制度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年内通过临沧民政网公开发布信息共1400条、临沧民政微信公众平台开发布435条。同时在市民政局院内设立了4个固定公开栏、在“临沧市民政”网设立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对我局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和权限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进行公开;设立工作人员信息和去向告知牌、党务公开栏、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等。四是推进落实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推进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和有关督查情况公开。在临沧民政网站设立专题公开有关重点工作推进措施。
2.推进管理服务公开。一是加强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公布36365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积极推进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全文公开。依法公开36365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按时公布统计公报、预决算信息、公开采购公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收集整理编印成册2017年度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文件,依法应当保密的文件除外;按季度公开全市核定灾情、救灾工作情况和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临时救助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情况,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数和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人数、发放标准、资金使用情况;按月公开城乡低保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特困人员人数、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补助水平,医疗救助人次数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撤销登记等信息,年检工作结束后,公开年检相关信息。
(三)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情应对
1.强化宣传解读。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强化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和社会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工作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统筹运用省驻临和市级主流新闻力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回应舆论关切。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年内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表解读文章等形式解读重要政策措施3次。
2.加强新闻发布。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度、重大项目内容以及其他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切的民政领域重要信息。
3.做好舆情应对。积极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民政领域舆情,及时整理报告相关情况,分析研判舆情形势,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视情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见面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回应。加强对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行政区划调整、养老、儿童福利工作领域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对有关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年内,未发现和接收到有关民政领域的相关舆情事件。
(四)加强政务工作统筹指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强化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给予通报。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分析研究,积极沟通协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强化对拟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严格履行信息检索查找义务,依法及时做好答复工作。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2017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能认真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分的投诉案件。对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整改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公开内容均为可对外公布的内容,未公开过涉及保密信息,未发生过失泄密问题。年内回复临沧民政网上咨询15条,处理率达100%,“96128”来电回复率和满意度100%,接待群众来访300多人次,接收信访件13件,办结12件(其中,网上信访8件),1件正在办理中。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一是强化部门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强组织领,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工作并对外公布,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点和主要任务。二是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公共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健全会议办理程序,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拓展公开范围,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临沧民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优化板块设置,整合信息内容,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加强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由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按要求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按时限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
(四)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强化宣传解读,加强新闻发布,积极回应关切,积极公开重要政策文件和其解读文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有关办理复文;网上咨询和领导信箱留言受理与回复;信访、舆情案件处理答复等。
(五)做好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
(六)主动公开,严格保密。正确好政务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形式的有待进一步提高,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动态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
(二)下步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信息公开资料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中涉及民政事务的建设和管理,把政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根据公众的需求丰富网站,充分发挥民政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
附件:临沧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36365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36365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