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临 沧 市 民 政 局
临沧市减灾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一、灾情基本情况
2018年1月4日5时35分,在永德县大山乡玉华村(北纬23.93度,东经99.32度)发生4.6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全县10个乡镇均有不同程度震感,震中距永德县城12公里。地震造成永德县大山乡、德党镇、永康镇、崇岗乡、班卡乡、勐板乡和镇康县木场乡、忙丙乡、勐堆乡共9个乡镇部分农户房屋拉裂及瓦片滑落,基础设施乡村公路受损 33 公里,公益设施村民饮水蓄水池受损1个,经两县核查核实统计,此次地震灾害造成两县3331人口受灾,通过投亲靠友方式转移安置18人;无人员伤亡;民房受损763户1450间,其中,严重损坏3户9 间,一般损坏760户1441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19.25万元,其中,家庭财产损失1079.7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336.5万元,公益设施损失3万元。受灾较重的有大山乡玉华村、纸厂村,德党镇大出水村,永康镇海转村,崇岗乡龙竹洼村,班卡乡尖山等3个村。
二、采取工作措施
(一)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要求,要求临沧市及永德县相关部门迅速查清灾情,对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加强监测预报,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派出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工作组深入受灾较重的玉华村、纸厂村等查看灾情,走访慰问群众,现场指导参与救援工作。市、县相关部门迅速深入受灾乡镇、村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协助受灾群众开展抗灾救灾和生产自救,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永德县及时下拨应急资金20万元,救灾物资帐篷50顶,彩条布10件,衣服136套,棉被425张。确保受灾群众不挨冻受饿。并迅速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对全县抗震救灾工作进行领导指挥,组织安排人员排查灾情,抢险救灾,做好卫生防疫、救灾物资发放、排险除危等工作,民政部门及时上报灾情,地震部门核清震情及范围,做好余震的分析研判,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目前,震区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民房恢复重建和修缮等各项抗灾救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