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17年省级下达我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专项补助资金共两笔,此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或改造支出、配套设施及设备购置等支出。两笔补助资金合计140万元,分别是:
一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民政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6〕133号)文件,下达我市民政事业专项省级补助资金40万元,专项用于云县漫湾镇新村回营组回民敬老院建设。
二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社〔2017〕226号)文件,下达我市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00万元,专项用于朋阳颐养院(租赁用房)一次性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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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