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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时间:2018-02-24 20:57:19  浏览:

留言人 李麟 留言时间:2018-02-24 20: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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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民政局退伍军人特招工作岗位
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民政局退伍军人特招工作岗位”有关问题已收悉。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进行了解: 一、政策依据 我市退役士兵安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和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执行。按现行政策,没有特招退役士兵的岗位。 二、退役士兵工作安置程序 按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服役期量化评分。根据量化评分办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量化评分,由县(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依据退役士兵本人档案,按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的原则逐项量化评分。量化评分结果交退役士兵本人签字认可,并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临沧民政网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岗位安置计划公示。根据省级和市级下达的岗位安置计划,市民政局及时将中央和省驻临单位、市级事业单位提供的安置岗位和岗位条件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临沧民政网的公示,让退役士兵充分了解岗位条件,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安置岗位条件(如学历、专业、年龄等)设定由提供安置岗位的单位确定。三是现场选岗报名。退役士兵对照自身实际,自愿到县(区)民政局报名,确定是否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现场选岗。自愿参加市级选岗的,还要对照分析自身专业特长、学历、年龄等岗位条件后,自愿报名参加哪些岗位现场选岗。退役士兵报名后,县(区)民政局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上报市民政局。四是现场选岗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选岗报名结束后,市、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提供安置岗位的单位,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和退役士兵档案进行选岗前资格审查,由接收安置单位签署意见,确定每个岗位符合参加现场选岗人选。符合参加市级现场选岗的人选,市民政局也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临沧民政网的公示。五是现场选岗。在同级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退役士兵按服役表现量化得分高低情况,公开、公平、公正依次现场选岗,并与接收单位签订选岗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由民政等5部门下达安置文件。 以上公示,你可以到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临沧民政网上查看。此次答复内容不全的,你可致电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咨询电话:0883-2124105。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回复时间:2018-03-02 20: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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